酒店

惠州一村民被邻居投诉占用公共通道建房;村民回应:手续齐全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时间:2023-06-14 17:00:26

南都讯 日前,家住惠州市惠东县多祝镇守望村委城门村小组的陈氏兄弟向南都马上办栏目反映,守望村苑埔小组村民何某应占用村公共通道建房,影响到了他家的出行和消防安全,他从2021年3月何某应建房之初开始投诉,至今未果。对此,何某应表示,自己建的房子合法合规。多祝镇人民政府回应称,符合一户一宅的相关要求,已经组织双方调处10多次,仍未达成和解。

被点名单位:


(资料图片)

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

65及格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该事件发生后,多祝镇政府及时介入处理,多次进行调处。

处理进度:15分

理由:楼房已建好,矛盾仍未解决,双方开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冲突。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矛盾仍未解决。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15分

理由:该矛盾是个历史遗留问题,随着社会发展,守望村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及时对各村组公共道路重新规划,该留的村道纳入规划,不该留的村道也做好规划调整,避免邻里之间、村组之间因为公共通道问题发生矛盾冲突。该事件后期处理,有待司法判决,但要彻底解决村民之间、村组之间的矛盾冲突,仍离不开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帮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共建和谐乡村。

投诉

村公共通道上建起楼房

日前,南都记者前往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争议双方现都居住于惠东县城。陈氏兄弟位于城门村小组的老房子,前面有一条小巷可以通往居民区外的村道,巷子的尽头是城门,门口有台阶;老房子后面是一片果园,有一条一两米宽的路通往何某应建房处。目前,这是陈氏兄弟进出老房子的两条通道。

占公共通道建房被投诉

陈氏兄弟反映,目前,他们虽然与何某应并非同一个村民小组,何某应建房处地块也不属于城门小组,但早在1990年4月28日多祝镇人民政府已经发文明确过,作为苑埔小组的公共通道,任何人不得占用。此前,他们割草、耕田,到禾堂岗晒稻谷都是走的这条路。如今,何某应占用了该公共通道建房,不仅影响他们家出行,还给他们家造成了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都无法进入。

陈氏兄弟表示,2021年3月,何某应建房之初,他们就向多祝镇人民政府反映了相关问题。投诉过程中,镇政府还给何某红办理了建房手续,他们认为,镇政府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相关矛盾纠纷至今没有处理结果。2022年,何某应的2层半楼房已经建好。

走访

建房者称,符合申报建设条件

对于陈氏兄弟的投诉,当事人何某应解释称,他申请建设房屋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建房所用地块属于守望村委苑埔小组,苑埔小组居民都支持他在该地块建房且在建房时还进行了公示。

楼房建设之处

对于陈氏兄弟提到的公共通道,他在建设时,相关地块杂草丛生并未看到公共通道。后经多祝镇综治办调查,村中有老年居民反映,相关地块的确有条公共道路,以前就存在,用于耕种,大约2米宽。以前用于耕作是主要道路,现在已经不是了。

矛盾发生后,他还积极进行化解,劝说苑埔小组村民同意在其房屋后,另开辟一条宽约2米的道路,方便陈氏兄弟进出老房子,但对方依然不依不饶,至今仍在投诉,并已诉诸法院。

回应

调处10多次未果,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对此,多祝镇人民政府回应称,2021年3月9日,多祝镇人民政府收到陈氏兄弟的投诉,当日就组织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实,何某应于2021年2月24日向守望村苑埔经济合作社提出《农村宅基地何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但建房手续审批还未完成,镇工作人员当场制止何某应施工,并口头责令何某应方配合政府协调工作。同时,镇府城乡规划建设办于2021年3月9日向户主何某应发出《停工通知书》。何某应按照停工通知要求未再施工,直至2021年8月6日通过建房手续审批后才恢复施工建设。

多祝镇政府曾多次调处

经第三方公司测量,镇自然资源所核定,何某应申请建房的地块符合土规。何某应是守望村委苑埔经济合作社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的相关要求。

自多祝镇人民政府接到陈氏兄弟的投诉以来,已组织当事人进行多次协调,约10余次。 在调解协商过程中,也为双方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但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目前,陈氏兄弟正在就相关问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多祝镇人民政府将会密切关注事件进展,继续做好该事项相关工作。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郭秋成

关键词:

推荐内容

Copyright @  2015-2022 华东教育装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41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